您的位置:首页 > 公示公告 > 详情
滕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资格复审公告

2023-04-16 19:07:00

根据《滕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公告有关规定,现将滕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考生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资格复审时间

2023417419

上午9:00—11:30 下午14:001630

逾期不办理资格复审者,视为自动放弃。

二、资格复审地点

滕州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901办公室(龙泉中路墨乡圣府1号楼)

三、资格复审对象

详见附件

四、资格复审材料及注意事项

(一)资格复审材料

1.资格复审时,考生须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(复印件一份留存)学历学位证书原件(复印件一份留存),滕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报名登记表、滕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诚信承诺书各一份留存)等材料。

其中,资格复审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,可凭学校或省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办理资格复审(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原件办理资格复审,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一份留存。非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开具的证明内容应包括:个人基本情况、毕业院校、系、专业、学历层次、毕业时间、个人学业完成情况、是否能按期毕业等事项,证明原件留存)。至2023313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,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,取消录用资格。

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,应于资格复审时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。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。考生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(http://www.cscse.edu.cn)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。

2.考录职位有职称、职业资格证书要求的,报考人员应提供相关证书原件(复印件一份留存)。

3.考录职位有工作经历、经验要求的,须出具所在单位盖章的相关证明材料(证明原件留存)。

4.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(户籍地派出所提供),个人征信报告(中国人民银行本地支行征信中心提供),原件留存。

5.特殊情况需委托他人办理的,除规定材料外还须提供本人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人、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(复印件一份留存)。

所有证件、材料提供原件的同时均须提供复印件。考生不得伪造、变更材料内容,一经发现,即取消考录资格,并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。

(二)注意事项

凡与报考条件不符、不能提供规定证件证明材料、不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,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资格。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的,按滕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公告相关规定执行

附件:滕州市市属国有企业招聘资格复审人员名单







滕州市属国有企业招聘领导小组

2023416

香港公开免费资料大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