滕州市人才公寓是为切实保障人才居住需求,营造更加有利于人才集聚和发展的良好环境,大力推进人才强市战略的实事工程,专门向在滕州创新创业和就业的各类人才提供政策性周转住房。
一、申请条件
在我市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工作,且在滕州市无住房的人才,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,可申请租住人才公寓:
1.国家级重点人才;
2.泰山学者、泰山产业领军人才、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、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;
3.枣庄英才、齐鲁首席技师、齐鲁金融之星等;
4.选派到我市的挂职干部、科技副职;
5.枣庄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、枣庄市首席技师、枣庄名师等;
6.在我市企业就业和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;
7.在我市高校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博士和毕业5年内在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硕士;
8.毕业5年内在我市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全日制“双一流”大学本科毕业生。
二、申请程序
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在滕州市人民政府网站(http://www.tengzhou.gov.cn/)或人才公寓运营单位网站(http://www.tengzhou.gov.cn/zzq/zfbm/jzrc/)下载并填写《滕州市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》,并在申请表右上角加盖单位公章,一式3份。第1—5类人才同时提供身份证(或护照)原件及复印件,第6—8类人才同时提供身份证(或护照)原件及复印件、毕业证、学位证,向人才公寓运营单位提出申请。
人才公寓运营单位根据人才公寓房源情况,综合人才层次、申请先后顺序、个人意愿等因素,进行统筹分配。人才公寓运营单位与租住人签订租赁合同,租赁合同一年一签,租赁期最长3年。租金以单套建筑面积计算,每年调整一次。
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请携带入住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,前往滕州市人才大厦(滕州市荆河中路1299号)一楼前台提交申请。
联系电话:0632-5500999